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必须用煤矿井下专用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3、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井口设立安装避雷针,在井口附近将轨道进行不少于
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4、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5、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6、井下不得带电检测、修理
、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测、修理
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
8、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9、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与失
爆。10、煤电钻必须要使用
没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之前
,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
1次跳闸试验。
11、井下所有电缆,禁止缠绕和堆放,必须按标准悬挂在巷道的一侧帮上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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