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经营管理制度
目的: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
为质量管理提供有效、可行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能,特制定本项制度
。范围: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专岗人员
的质量责任管理。
职责:公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专岗人员
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管理机构
实行公司董事长
(法人)兼总经理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下设常务副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特设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负责人,以及采购、收货
,验收、养护、仓管、销售、运输、保卫、报送经营信息网络、财务等人员,他们分别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旁设机构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安全领导小组,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专营负责人、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2质量责任
2.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质量责任
2.1.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