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管理制度
1、锚杆支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
掘进工作面作业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章程
中必须明确规定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锚固力、预紧扭矩、间排距、外露长度、孔深及材料的规格等。支护材料的选择必须要有
明确的计算依据并符合产品的检验及使用要求。
2、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
500mm
时,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锚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为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
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并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实施。
3、由于施工不当而造成巷道断面及支护变更时,应对施工单位 予以处罚
。4、特殊地点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时,其支护范围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
5米以上。
5、锚杆安装前,应检查树脂锚固剂性状。严禁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
6、顶部锚杆推广使用扭矩螺帽快速安装工艺,安装时必须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帮锚杆也应优先采用快速安装工艺,保证锚杆安装质量。
7、为了进一步保证
锚杆角度,掘进工作面推广使用液压、风动锚杆锚索钻机。
8、采用锚杆、锚索支护巷道,施工严格按照作业章程
和质量标准操作,端锚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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