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自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煤炭自燃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发生
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并对可能出现的煤炭自燃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的发生
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影响,及时进行恢复
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主要现象及后果分析
主要现象描述
煤场自燃时煤表面(或煤堆内部)温度过高,有烟气冒出且伴有呛鼻的氧化硫气体味道(类似硫磺味),严重时煤面或翻开煤堆处可见明火。
主要后果分析
①.污染环境、影响健康,严重时造成煤场内作业人员气体中毒。
②.原煤热量丢失,增大煤场场损和热损。
③.自燃煤在装卸过程当中
,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①.合理安排煤炭存量,相关部门必须要有策略,有方案
采购和销售煤炭,保证煤炭在煤场的存放期,尽量不超过
30—45
天。②.合理安排煤炭在煤场的堆放位置,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③.预知新进煤储存期有可能超过一个月时,新进煤先用定点堆煤法堆煤,待堆煤中心点高度有
5—6米高时,回转一定角度堆煤,同样堆到
5—6米高时继续回转一定角度堆煤。
④.新进煤堆在不出货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