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仓瓦斯管理制度
1、管理范围
井下煤仓,地面储煤筒仓。
2、解决瓦斯方法
1)利用自然风压稀释。当发生瓦斯超限时可以采用放空煤仓,打开门窗等办法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由运动形成的风流对瓦斯进行放、稀释。
2)采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
3、管理规定
1)各煤仓岗位人员负责监视煤仓的煤位,煤仓最高煤位必须低于煤仓上口平面3米,以免影响抽排装置的效率。
2)井下皮带队每班必须安排专人对煤仓自动抽排装置系统进行不得少于2次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当煤仓抽排系统自动装置不起作用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安排人员将其打到手动位置或作相应处理,未解决问题前要保持风机正常运转。
3)通风瓦斯防治中心要加强对煤仓的瓦斯管理,编制瓦斯巡检路线图,合理安排瓦斯检查点,将煤仓瓦斯检查和煤仓上下口的瓦斯检查纳入检查范围,每班安排瓦斯检查员逐个检查,当煤仓较深时要使用长胶管检查瓦斯,充分换气,煤仓煤位距煤仓上口平面大于2米小于10米时换气15-20次,大于10米的换30次。
4)校验室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至少七天对煤仓瓦斯传感器进行1次气样调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对于煤仓内瓦斯浓度超过0.8%时,现场瓦斯检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