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岗位操作章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执证上岗。
2、工作之前
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之后
方可进行操作。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之前
应行试车,并仔细检查
,确保无异后方可使用。
3、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当中
,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停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4、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5、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按键,不准将吊物停挂在空中。
6、坚持做到
“十个不准吊
”的原则;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斜拉物体不吊;
④重物上站人或浮团置物不吊;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⑦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⑧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⑨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⑩干部违规违章指挥
不吊。7、每天开车前必须做以下检查:
①吊钩、滑轮有无缺陷;
②钢丝绳是否完好,有无脱槽现象;
③大、小车及起开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传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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