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要靠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履行情况直接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现在,不少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对自己应该承担的
“第一责任
”认识不到位,甚至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六项职责都说不清道不明,何谈履行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理,除去发生事故外,也仅
表现为“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责令停产停业这种行政处罚,说起来属于
“严重违法行为
”的较重处罚,但由于缺乏操作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一般很难操作,谨慎采用,因此,从监督监察的角度,对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威慑力不强,效果不明显。再说,即使责令停产停
业能实施,处罚的主体也是生产经营单位,虽然结果可能一样,但毕竟影响不同。市场经济信誉经济,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更讲究
“体面劳动
”。与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相对应的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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