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安全承诺书
承诺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
。为预防和减少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和制作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发生,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测、修理
),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三、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
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当由
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四、不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黄、赌、毒、私、假等违法活动。
五、出租房屋仅
作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六、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七、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甲方的房屋设施,乙方人员未获得许可
,严禁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觉接受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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