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颁布《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经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08
年10月3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8
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
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城市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发展改革、公安、规划、交通、建设、市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交通、建设、市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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