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重点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重点内容
职业卫生
法律条例
处罚条例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可以并处
5千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改正的,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改正的,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
(三)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
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改正的,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四)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改正的,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五)未建立、健全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