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车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经考试合格之后
,持证上岗。
2.不能随意改变运煤车安全防护设施和保护装置,也不能随意改变原电气系统和液压系统及其参数。
3.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严禁驾驶无顶棚或顶棚不完好的运煤车。
5.每班必须检查蓄电池情况
,发现电力不足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严禁蓄电池过放电,严格按照
蓄电池管理制度执行。
6.驾驶运煤车时,不允许司机身体任何部位露出驾驶室外,以免发生意外。严禁在驾驶室外操作运煤车。
7.司机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断开驾驶室内的断路器。
8.运煤车禁止载人
。9.运煤车行走期间,严禁人员扒车、跳车。
10.运煤车连接、铰接处及摆动范围以内
严禁站人。
11.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
车不行人
”制度。12.运煤车行走期间,巷道两侧严禁站人,要与两帮保持一定距离,不得碰撞两帮的管线及设备。
13.运煤车在行走或转弯前必须发出声光预警信号,提醒行人和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不能在有材料物件的联巷调头。
14.在铰接处检测、修理
时,必须要使用
转向闭锁装置。
15.生产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的行车路线和错车地点行驶,严禁随意改变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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