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仓库管理规定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
“禁止吸烟
”、“严禁火种
”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
2m,垛底应垫高
10cm
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进行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当定期
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当及时
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当及时
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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