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管员安全操作章程
一、库管员必须熟知库内的爆破器材品种、性能、数量及库容。
二、进入库区不应携带手机及其它火种;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三、每次入库,库管员将爆炸物品购买卡信息输入手持机内,对每箱爆炸物品条码进行扫描,直到扫描信息与购买卡信息一致。
四、对新入库的爆破物品,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查看包装有无破损,封缄是否完整,品名、数量、出厂日期、工作牌号的日期是否清楚,包装是否有浸湿和渗油痕迹等。
五、对超过存贮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以确定是否能用,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六、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库存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台账至少保存5年。
七、对新入库爆炸物品,通过信息平台回缴当日入库信息;出库的爆炸物品通过信息平台每三天进行1次上报。
八、对入库的爆炸物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按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爆炸物品。
九、 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仪数据进行记录,确保温湿度达标。
十、及时对库内红外报警器的电池进行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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