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小店合伙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店主”)
乙方:(以下简称“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快手小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方式
本次合伙采用个人合伙的方式,即店主为主要负责人,合伙人作为投资方,共同经营该小店。
二、合伙期限
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合伙资金
1. 合伙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店主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合伙人出资人民币(¥)______元。
2. 合伙资金用于快手小店的货品采购、物流配送、运营维护等相关费用支出。
3. 各合伙人应在签约之日起15日内将合伙出资款项转至店主支付宝账号。
4. 合伙人出资后,享有合伙份额,其所出资额占合伙资金总额的比例即为其所占份额。
四、合伙权益
1. 合伙人享有相应份额的快手小店的营业利润分配权,其中店主享有合伙期间的小店经营权。
2. 分配利润的比例按各合伙人的份额进行,分配利润的期间以合伙期限内年度结算为准,结算后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利润。
3.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不得单独向其他人出售或转让自己的合伙份额。
5. 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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