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国家、省、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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