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检
的内容和频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检
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检
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防火巡检
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检
和检查记录,巡检
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检
、检查中应当及时
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当立即
报告,并记录留底存档
。防火巡检
时发现火灾应当立即
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检
,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检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
2h巡检
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检
,且不应少于
2次。1防火巡检
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
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检查应当定期
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1到2次
,单位应每月2次
。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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