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交底书
单位:××项目经理部
编号:201X-007
主送单位
安全质量管理部
主送人接收单位
接收人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日期交底记录:
1、施工用电,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380/220V
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并必须符合下述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由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对电力系统进行检查、量测。
3、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专岗人员
负责运转
与维护。
4、电工经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5、保护零线应当由
工作接地线、发电机中性点处、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6、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转
供电。发电机组应当设置
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7、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必须要有
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8、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
投入使用。
9、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情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严禁用水进行灭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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