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巡视考核办法
一、正常巡视
1、线路专责人应根据线路巡视周期表(遇有特殊情况时,巡视时间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一周)于每周五填写下周定期巡检
记录,一周填写一次。定期巡检
记录要注明每天巡视的线路名称、段落,专责人按线路巡视作业卡内容进行巡视。各队定期巡检
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队,另一份交技术组。专责人不按要求填报定期巡检
记录,扣专责人
1分,队长
0.5分,副队长
0.2分。2、定期巡检
记录内容填写有误,扣专责人
0.5分,队长
0.3分,副队长
0.2分。3、专责人填写完毕定期巡检
记录在队长认可
、签字确认后
,如果巡视内容发生变动,专责人未及时向队长汇报,扣专责人
1分,队长未能及时
向分管领导汇报,扣队长
0.5分。4、队长、副队长对本队所辖线路各段落巡视情况不清,扣
1分。5、规定夏季到达线路最早时间为
8点、冬季为
9点,提前到达线路视为脱岗,过了
12点未到视为脱岗。
6、专责人在巡视中,应带全巡视所用工具(安全隐患通知书、望远镜、巡视作业卡、笔记本、搬手、钳子、螺母等),少带一项扣
0.2分。7、在巡视中,若有明显缺陷(隐患)未发现
,发生一次扣专责人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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