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公司成立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保障部、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动力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第二条检查考核小组每月组织1次
统一检查,同时生产保障部每月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第三条检查考核的依据执行公司刊载印发
的《生产现场管理考核标准》统一检查,按照考核标准分项打分汇总考核,实行百分制。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以指导和督促为主要目的,只记录严重不合格项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
79分以下),合格(
80-89
分),优秀(
90分以上)三个档次。
第五条检查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
,按照三个月的检查得分平均数,结合不定期检查、抽查的情况
,确定每个单位一个季度的考核得分。
第六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一名现场管理的具体业务负责人。
第七条每次统一检查的不合格项和检查结果,由生产保障部负责通知受检单位。严重不合格项应开据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第八条每季度检查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采取张榜等多种形式
进行公布。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单位由考核组建议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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