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由动力科、质安科验收合格之后
才允许通电运转
。供电干线、配电装置、发电房、配电房完工后,必须会同设计者、动力科、质安科共同检查验收合格之后
才允许通电运转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人员都必须符合
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转
前完工,并会同动力科及设计者共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体完全合格为止。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
PE必须采用绿
/黄双色线。
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
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的
1/2,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一切用电的施工机具运至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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