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当严格按照
《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标准化
、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2.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当符合
规程要求;合杆多层架设的层间距不小于
0.6m
;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
4.架空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安全载流量、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的要求;铜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6m2,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
16m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该分开
。5.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6.固定设备的配
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
0.5m
,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7.施工现场位于高压架空线一侧,须搭设防护架,井架和脚手架高于高压线的部位必须全部张设安全网,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8.竖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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