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章程
1.机械操作
,要束紧袖口
,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之前
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接零保护
,并设置单一开关
;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
,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
,应当严格按照
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
,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以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
,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
,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
,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1-20
千伏35-110
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2456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伏。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