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各种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措施的编制,合理组织生产,贯彻职业病防治规章管理制度
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进行采区设计、编制各施工地区作业章程
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政策及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提出
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条从安全技术上指导煤层开采、顶板管理、巷道布置、设备造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组织新工作面验收时
必须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验收。
第五条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发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第六条参加矿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大检查,提出业务范围以内
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区队进行落实,配合上级领导
参加并组织矿井职业病防治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第七条业务范围以内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第八条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监测
手段时,必须制订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九条协助相关部门
对本业务范围以内
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增强抗灾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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