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须知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后
,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不得攀爬、破坏外电防护架体,不得损坏各类电气设备,人及任何导电物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5.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三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
L1为黄色,相线
L2为绿色,相线
L3为红色,工作零线
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
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上等。
6.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制。严禁
使用电缆券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用倒顺开关。
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1小时以上时,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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