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必须做到:
1、各级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应当严格
执行先培训(安全、技术)后上岗的卡死制度,凡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应服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按正确的施工作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当由
施工负责人带队,不得在轨道、钢轨和枕木头上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复线区间要迎着列车方向前进,并隔开适当距离,不许打闹,碰撞,横奔乱跑。在路肩上行走时,打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进路信号辩认不清时,应当及时
下道避车,不得臆测行事。
4、施工间隙严禁在钢轨上坐、卧休息,禁止跳车、钻车扒车从车底、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当听到防护员通知下道时,应当及时
携带自己的施工用具快速
下道避车;人员机具、设
备必须离开钢轨头部外侧
2.0米以外。
6、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必须行走道心或道床时,应前后设专人防护;横越线路时,不准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
7、绕行车车辆时,应距车尾
5m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列车的开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