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
一、对有违反下述行为
的员工或班组 予以处罚
或处分:
1、违规违章指挥
和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罚款
200~1250元
,情节严重者,依法制裁。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罚款
50~250元
,情节严重者依法制裁。
3、发现险情乃在指挥操作者,罚款200元
,因此而造成事故者,加重处罚或处分。
4、接到安全部门签发的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者,罚款
100~250元
,因此而造成事故者,进行加倍处罚
或处分。
5、不懂电器知识,乱接电源者罚款200元
。6、特种作业人员,不使用或不正确合理使用
个人劳保用品
,罚款10~50元
,无证上岗罚款50元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光脚、光背,每个每项罚款
5元。8、攀登井字架、脚手架、乘坐吊篮上下,每人次罚款200元
,开机人员罚款200元
。9、2米以上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不系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者,罚款50元
。10、高处作业向上或往下乱抛物件者,罚款200元
。11、在易燃场所吸烟、生火者罚款
5~50元
。12、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烧电炉、煤油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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