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施管理制度
1范围1.1凡在化工生产岗位中的温度计、压力表,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护泄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静电避雷防护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企业生产厂的一般安全设施,如:安全梯、走台、取样台、护栏、盖板和安全门等均属安全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整、灵敏好用。
2管理分工
2.1安全环保部对各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
2.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
安全阀、防静电装置、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和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避雷设施等均由设备部负责监督管理。
2.3凡生产中的灭火装置,如灭火器、喷淋、洗眼器等由所在单位管理。我厂所用灭火器每三年进行1次
更换。2.4凡在作业过程当中
佩戴和使用保护个人的安全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等,均由使用单位管理。
2.5凡生产厂内一般安全设施和消耗性、破坏性安全装置,如安全梯、护栏、防爆膜等,均由生产厂负责管理。
2.6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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