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等有关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规定,结合
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项目,是
指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
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财教〔2013〕67号 )等文件精神及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与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进入学校财务的科研经费,由科技处核拨费用、财务处建账立卡后发给项目负责人使用.
第五条学校科技处、财务处等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指导、管理、监督等监管职能,严格科研计
划项目及其经费的规范管理;学院(部)作为科研活动基层管理部门,履行对本部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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