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当符合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
一2001
)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
C的有关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
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当随时
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果发现
异常,应当立即
停机检测、修理
。5、机械运转
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测、修理
。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
1.0~1.5m
,拉线应为1.5~2.0m
。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
4.1.7
条的有关规定
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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