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商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确保广大老师和学生
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
<<咸阳市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小店经营者特签订小店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宗旨:服务老师和学生
生活,保障老师和学生
健康。二、安全意识,认真学习执行
<<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等一系列学校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健全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小店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老师和学生
的监督。
2.小店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作业。
3.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
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店。
4.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店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如果发现
变质、过期产品必须销毁。
5.认认真真的做好
小店营业场所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6.小店经营者如不按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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