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功能部位与用房装修防火要求
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其装修应当按照从严要求的原则采取防火措施。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近几年以来
,歌舞厅等娱乐休闲场所屡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类场所为营造气氛而注重装修,且装修时采用了大量可燃材料,因此发生火灾时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尤其是
当这些场所设在地下时,其疏散及安全扑救条件相对不利,故当这类场所设在地下时,要求有所提高。
当歌舞厅、卡拉
OK厅(含具备
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
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地面材料应采用
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级的装修材料。
二、共享空间
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
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级的装修材料。
三、无窗房间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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