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员工
工伤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让本公司的员工
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
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伤处理程序
第三条工伤处理程序
(一)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
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并快速
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在
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成因
,并做笔录。
(三)在
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事故经过,并于
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部递交事故书面报告、医院方面有关医疗报告及材料。
(四)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成因
,明确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汇总所有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出具的病情原始病例或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在事故的发生
后30日内递交至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
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员工
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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