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⒈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上岗
“操作证”方可独立工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操作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需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要坚守岗位。
⒉设备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情况
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等。当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使容器投入运转
。⒊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要严格执行
技术操作章程
,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当严格
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运转
。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速度和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而发生事故。对于易燃易爆
、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漏、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达到
1.2MPa
,工作温度达到
40℃时,应采取措施进行降压或喷淋降温。
⒋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检
。对安全阀、压
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当保持
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并做到定期校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当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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