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情况。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转
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待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当立即
恢复到正常运转
状态。四、应当定期
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检
,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1次
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检
,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1次
。建筑消防设施新城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检
部位和内容。
六、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
正常运转
位置,并标示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示等限位措施。
七、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
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1次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
八、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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