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
(一)分类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发生火灾时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在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
.使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来实现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包括消
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
1.消防疏散照明
消防疏散照明用于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等部位
.是确保疏散
通道和安全出口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
2.消防备用照明
消防备用照明用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
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或场所,是确保消防作业继续进行的照明。
(二)消防疏散照明
1.消防疏散照明设置部位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2022-05
14第1031中要求,除建筑高度小于27
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当设置
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
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
厅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2
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
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
100m?
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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