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权负责
。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照相关规定
参加继续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人;5000
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
2人;1亿以上的工程
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
50人必须设
1名专职安全员,
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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