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
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
SD165
《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有关规定
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之后
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
械设备的操作章程
,并报给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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