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的一般性规定
1、易燃易爆
等危险品进入现场,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放在现场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现场各重点部位按照相关规定
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不允许随意
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之前
,经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负责。
4、物资仓库、木工棚、工具房及易燃易爆物品
对方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过批准
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5、员工
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工具房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禁止在床上吸烟。
6、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用明火保温。
7、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
3m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
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8、现场消防立管必须要使用
高压泵、专用电线。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
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由需要妥善保管。
10、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要有
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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