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张拉设备的安全要求
一、张拉设备测定的要求
1.施加预应力所用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配套,应当由
专人使用和管理,并要定期和准确的进行维护与检验,以确定张拉力与表读数的关系。
2.测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精度,不得低于
±2%。压力表的精度不宜低于
1.5级,最大量程不宜小于设备额定张拉力的
1.3倍。3.测定时,千斤顶活塞运转
的方向,应与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4.张拉设备的测定期限,不宜超过半年。当发生下述情况
之一时,应对张拉设备重新测定:
(1)千斤顶经过拆卸与修理;
(2)千斤顶久置后重新使用;
(3)压力表受过碰撞或出现失灵现象;
(4)更换压力表;
(5)张拉中预应力筋发生多根破断事故或张拉伸长误差较大。
5.千斤顶应与压力表配套测定,以便减少累积误差,提高测力精度。
6.当采用电动螺杆张拉机或电动卷扬机等张拉钢丝
并用弹簧测力计测力时,弹簧测力计应在压力试验机上测定,重复三次后取平均值,绘出弹簧压缩变形值与荷载对应关系的标定曲线,供张拉时使用。
7.预应力筋的张拉力不应大于设备额定的张拉力。
8.预应力筋的一次张拉伸长值不应超过设备的最大张拉行程。若一次张拉不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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