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施工安全要求
①施工之前
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情况。
②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进行自我检查
、互检及交接检。
③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④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⑤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之前
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之前
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⑥施工人员应当遵守
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健康、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法律、法规。
(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①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按特殊工种的要求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②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③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应当由
电工来完成。
④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
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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