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小区的文明形象,做好小区安全防火、防盗、防止治安问题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小区全体住户的共同期望与应尽的义务。为了切实做好
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以及其它相关规章,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正确合理使用
电源、火源、气源。经常检查室内线路、闸刀、开关、插头、燃气管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准在室内、阳台、车库、楼梯间及自制简易棚内熏腊肉、香肠或豆制品类,违者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
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使用电源、火源、气源等取暖、洗澡、做饭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或儿童使用电、气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事故。人员离开住处,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闭气源。
三、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盗窃案件发生。各住户在外出、
上班、旅游或夜间就寝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贵重物品或现金要妥善管理,单轮摩托车要集中停放在
361区域,应加固防撬锁、安装报警器,以防止丢失或被盗案件发生。
四、住宅小区内严禁乱搭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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