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重特大设备损坏、重特大火灾、全厂全停电、重大人员伤亡、大坝垮塌等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最小,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电力生产特点,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组织保障、技术保障、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三条总厂建立自上而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分工明确
,相互协调进行电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水力发电总厂成立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
生产副厂长
成员:其余厂级领导、副总、总厂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厂生产计划部,办公室主任:生产计划部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计划部副主任
第四条总厂各单位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单位行政正值担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及相关专责及班长担任。
第五条总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有关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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