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钧: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任何个人
或集团都不可能凭借其对生产资料的
占有而获得特殊经济利益,人们的利
益只能通过劳动的等量互換来实现。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能凭借生产资料而获得“特殊经济利益”,那么谁有兴趣发明创造并把它变成特定生产资料?
至于劳动及其“等量互换”,谁知道谁的劳动是有效的?大家一样上班8个钟,但是谁知道谁的上班是有效的和无效的?由谁来决定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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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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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钧:不可能凭借其对生产资料的 占有而获得特殊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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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斗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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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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