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化工品水路运输短量原因与防范对策
液体化工品国际与国内贸易中,各利益相关方对货物数量十分敏感。
发货方在装货港口利用贸易惯例中的漏洞少发货,或者船方为了牟利在运输过程当中
盗卖货物,导致液体化工品
“缺斤短两
”现象时有发生,引发很多贸易纠纷。货品短量成因较多,排查困难,责任界定难度大,已成业界难题。
原因分析
装货港因素
一些缺乏诚信的发货方受利益驱使,在装货港利用贸易惯例中的漏洞少发货,此类现象屡有发生。
1.密度差异
装卸港密度不一致,装货港使用理论密度,
而在卸货港或根据收货人的要求,使用实测密度,两者之间的差值造成短量。
2.管线残留
贸易中,通常以岸罐发货数量作为最后的提单数量。若在装船过程当中
,管线未清空,造成部分货物滞留管线内,未进入货舱,会形成差量。
3.储罐因素
储罐底板发生变形,
或罐体发生倾斜,都会造成岸罐发货量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存在储罐罐容表未经国家权威检定部门检定及超检定周期等现象。
4.检验方的公正性
一些检验公司现场作业人员流动性大。装货港发货方的检验公司在买方无人监督情况下,检验公证性值得怀疑。例,船舱液体计重一般采用空距测量法,一般测量要等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