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明确规定了
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定点与分级原则、管理及巡检
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2术语与定义
易燃易爆危险点: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和使用过程当中
,易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3基本内容与要求
3.1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程序
a)定点分级;
b)挂危险点标志牌,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人;c)编制检查表,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d)各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巡检
;e)资料归档。
3.2易燃易爆危险点定点原则
具备下述情况
之一者,应定为易燃易爆危险点:
a)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
b)存在易燃易
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c)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3.3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原则
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不同,将危险点划分为
Ⅰ、Ⅱ、Ⅲ三级。3.3.1
具备下述条件
之一的为
Ⅰ级危险点:
a)GB18218
中规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
b)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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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