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
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当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
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全权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权负责
,组织分管范围以内
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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