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更有效
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立即进行上报
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
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人以上死亡或者
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
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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