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生产的防火管理要求
1.氧气设备专业制造厂家必须持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并应对其出厂的氧气设备、零部件的质量及安全负责;须出具安全、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以及安装、操作、维修等完整的技术文件。
2.氧气设备的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履行设计资格的认可手续,经过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设计资格证书
,方可从事设计。
3.施工、安装、检测、修理
单位,必须履行氧气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测、修理
资格的认可手续,经过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有关工作。施工、安装、检测、修理
完毕,应该做好
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交接。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若有变更,应当由
设计、施工安装及生产单位三方商定,重要变更必须报上级批准。
4.新建、扩建、改建氧气厂(站、车间)时,安全技术措施和装置与生产主体工程、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安装和同时投产运转
的“三同时”原则。5.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各级人
员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安全负责;生产与机动部门应加强生产与设备的管理;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检查。
6.必须对员工
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和劳动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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