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煤矿安全监管县、乡镇三级联查联管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工作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二、明确市、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范围。市级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县、乡(镇)两级督促相关企业整改隐患,并举一反三全面检查、整改各类隐患。全市上下形成“查隐患”、“治隐患”、“改隐患”一条龙的监管机制。
三、全面推行“专业治安”。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制度。市、县、乡(镇)政府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其中乡(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组负责对本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组,每两个月对本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1次全面检查。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市煤矿企业进行1次全面检查,检查面达50%以上。
四、各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组应认认真真的做好现场处置和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要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备案。
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督查组可直接对企业检查,也可对县和乡(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督查组所栓查的企业进行复查,并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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