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回风巷敷设电缆及电气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情况
xx煤矿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开采深度
362m ,
设计开采标高为
+512~+150m
。现实际开采标高为
+512~+265m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由于
xx煤矿全部是下山开采,涌水量较大,为减少矿井排水压力,实行分级排水,确保整个矿井的排水系统正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总回风巷西翼下部
+480
以上是以前已开采过的老窑正常涌水量
15m3/h
左右,最大涌水量
70m3/h
左右,现
+480m
水平以上的矿井老窖水不能排到
+480m
以下水仓,必须在总回
风巷中敷设电缆和安设排水电气设备进行排水,为了进一步保证
矿井安全生产以及井下排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
“产品合格证
”,“煤矿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之后
,方准入井。
2、选用的电缆必须是符合煤矿井下许用的阻燃电缆,绝缘等级必须达到煤矿井下电缆的使用要求。
3、井下电缆必须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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